普遍以來,美的事物一再被人們欣賞,然後再以各種的方式再表現。直到十九世紀印象派繪畫引發一連串的視覺革命,重新定義對「美」的追求,而讓唯美已經不再是「美」。
觀察台灣攝影的風潮,從50年代至今亦無法挣脫出唯美至上的框架。潟湖晨景、颱風前的夕陽、和平島的豆腐石、美貌的女孩…,一再的被相機感光。長期的比對下,潟湖仍是潟湖,豆腐石仍是規律的躺在岩岸,女孩的笑容依然燦爛。相似的照片一再的重複出現,這些賞心悅目的照片之間,是否還可以存在不同的思考與價值?
可惜的是我們並無法從這些影像分辨出攝影者之間的差異,也代表這些作品中攝影者對於影像的參與是微乎其微的,甚至只是按下快門的動作而已;亦即很多的影像僅於 「複製」 然後 「貼上」。再伴隨科技加持,我們可以很容易得到品質優良的影像,誰拍出來的品質都一樣。而按下快門前所需要的瑣碎操作,早已經被電子訊號所簡化,在這眾多自動化的加速下,大大減低了相機操作的手藝性。這讓攝影者的選擇,變成很重要的關鍵。而 這個選擇,也是攝影者賦予思考於影像的要素。
阮義忠於攝影美學七問一書中提到:「攝影科技的進步,使得這項藝術的手藝性越來越降低,精良而廉價的相機使每一個人都可以拍出品質很好的相片。因此攝影家越來越逼向純選擇的路子了。他選擇題材,選擇時間、機會、選擇構圖,事後從一捲大同小異的樣片中選擇出來。」
伴隨科技進步而簡化攝影的煩瑣步驟,未必是件壞事 – 拍攝者其實更能專注於影像創作與內容。不過絕大部分的攝影者還是不加思索的按下快門,科技的便利默默的阻擾攝影者於每張影像的參予,更提高照片彼此間的相似度,讓一切更趨近於「複製」。這複製中缺少了思考,就會減低影像的獨特性並抹去存在價值。友人曾說:他無法分辨,隔壁老李每天至海邊守候大景所拍出的照片;還是等待的當下,老李身旁戲鬧孫子無意間觸動快門,所拍下的畫面。如此,在荷花、美女、大景、民俗這些不變的題材外,是否還可以存在「非複製」的照片?
我想,學習的過程會模仿前人的作品是必經的腳步,但除了複製之外,還是得嘗試加入自己的想法於影像。就如Bresson所言:「為了賦予影像意義,每個攝影者必須感覺得到自己有涉入觀景窗中框取的事物。」而該怎麼讓攝影者涉入觀景窗中取景的事物,是我一值再思考的事情,這也是我要讓作品裡必須具有的要素之一。
記得在很早之前,朋友阿咪曾經問我:如果你身在雪梨港,你會怎麼去呈現這個地標 – 雪梨歌劇院 (Sydney Opera House)?那時我腦子裡所浮現出來的影像,就如同明信片或月曆中常見的美麗風景圖所呈現的歌劇院。隨後他丟一張Trent Parke的照片給我看。頓時,我毫無防備的被那影像鎮住了!就從那時刻讓我開始思考影像的價值,也要求自己於每一張影像中,必須存在攝影者的「涉入」。
最後附上Trent Parke幾張以雪梨歌劇院為主體(背景)的照片:LON38328, LON38337, LON38341, LON38350,希望你(妳)也可以感受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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